中书协副主席被查背后的 “书法腐败”
本刊记者/周群峰
发于2020.8.24总第961期《中国新闻周刊》
8月12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长青受贿一案。官方披露的照片显示,庭审时,满头灰白发的赵长青神情黯然。赵长青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赵长青现年67岁,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下称“中书协”)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书协会员、当选中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主席、广东华人书法院院长刘佑局曾任中书协创作委员会委员,与赵长青有过多次直接接触。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长青虽然时任中书协副主席,但因他还是分党组书记,按照体制,其实是中书协的一把手。刘佑局评价,赵不懂书法,靠学术没法和专家比较,是靠搞歪风邪气上位的,“在赵长青主政中书协期间,把中国书坛的歪风推向了高峰。”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各级书协官僚气息越来越浓,人文气息越来越淡。不少官员加入书协后,使行贿者争相通过一掷千金“求墨宝”的方式进行“雅贿”。不少落马官员,也都有喜欢书法的“雅好”,其中有些还是中书协会员,被外界称为“官员书法家”。
看似高雅清净的书法界究竟隐藏了多少腐败乱象?这种腐败又该如何防治?
敛财之道
“头发花白,金边眼镜,说话得体,如同一位儒雅温和的长者。”这是多位与赵长青有所接触的人对他的初步印象。
赵长青生于1953年7月,是辽宁义县人。他长期在黑龙江任职,历任黑龙江团省委副书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2005年12月,任中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2014年4月,任中书协副主席。2018年6月,他从中书协顾问任上退休。
过往报道称,赵长青自幼酷爱诗书,二十多岁时即在省级、国家级报刊发表过诗歌、散文、文艺评论等。由他创作的《望大陆》《五环之花》等4首歌词,还曾在《中华情》和2008北京奥运征歌评选活动中获奖。
2008年5月,中书协授予泰山“中国书法名山”称号,并举行授牌揭碑仪式。目前,位于泰安市天地广场的“中国书法名山碑”上的碑文为赵长青撰文。
2019年10月18日,赵长青受邀到辽宁省北票市大黑山景区采风创作。当日,由他带队的16名书画家来此采风,并创作了50余米的书法长卷、几十幅书法美术作品。当时,关于他即将被查的消息甚嚣尘上。十天后,传言被坐实。
201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山东省监委发布消息称:赵长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委监察调查。
刘佑局曾任中书协第五届全国书法展评委。他称,赵长青比较严重的问题出现在第九届全国书法展上。全国书法展每四年举办一次,业内也称为“国展”,被誉为中国书坛“全运会”,是全国书法界最高规格的作品展。
2007年12月,第九届全国书法展在广州开幕。该届书展由中书协、广东省委宣传部联合主办,广东省文联、省书协协办。这也是赵长青上任后举办的首届“国展”。
时任广东省书协副主席张桂光曾向媒体透露,为了拿下举办权,时任广东省书协主席陈绍基亲自去北京商谈,交了300多万元保证金才签了办展合约。
刘佑局称,1980年第一届“国展”时仅花费5万元,而第九届“国展”花费高达2500万元,“为什么相差这么大?这些钱都用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监督和审核?”
刘佑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届“国展”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现象。比如,展览结束后,结集出版的作品集,印刷数量仅一万册,满打满算最多60万元,但却被做账200多万元;展览场馆,按市场价,场租90万元左右就足够,但却花费了300多万元;此外,总计174万元的参评费也不知去向……
2015年,艺术评论家、甘肃纪实作家张弓在网络发文,实名举报赵长青。文章列举了他的10条“敛财”方式:把自己包装成一流书法家,堂而皇之地卖字敛财;通过办各种书法展览和活动从中渔利敛财;借书法工作者加入协会的机会,大肆收受“买路”钱敛财;编造文化产业项目,骗取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敛财;巧列名目从事考察活动,“敲诈”企业和地方各级机构敛财;借用中书协的人脉资源,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扮演行贿受贿掮客角色敛财;贩卖书协官位给私营老板和既得利益者借机敛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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