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径6厘米,底径6厘米,高9.6厘米〔图四:1〕。器形、纹饰与壶一完全一样,细节与壶二相同。壶底白釉,中心蓝色双圈内署“乾隆年制”四字楷书款,款识与流的方向呈90°〔图四:2〕。
图四:1 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 故宫博物院藏
图四:2 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壶底 故宫博物院藏
5。 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文物号:故116546,参考号:*吕四七五 30E154/41,壶五)
口径6厘米,底径6厘米,高9.6厘米〔图五:1〕。相比以上各壶,壶的造型似被纵向拉长,纹饰与各壶相同,细节与壶二相同。壶底白釉,中心蓝色双方框内署“乾隆年制”四字楷书款,款识与流同向〔图五:2〕。
图五:1 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 故宫博物院藏
图五:2 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壶底 故宫博物院藏
综合对比以上五件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壶一的不同之处除有西洋工匠人名外,流和柄皆为露胎铜镀金,盖上花瓣纹和流、柄上的花纹皆有铜镀金边,极具立体感,其余四壶皆是在黄色珐琅釉地上绘团菊纹,完全平面化。另外,壶一的款识相较其余四壶显得极不工整且大小各异,似是不识汉字之人仿“画”而成。同时,将壶一、三、四、五放在一起比对发现,壶一的釉色明显光鲜莹润,尤其是开光内的大团菊纹釉质纯正,有玻璃质感,纹饰亦更加精细。从图片上观察,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藏品跟壶三、四、五趋同,釉质、纹饰等细节与壶一相差甚多。从器形、釉质、做工等方面综合评判,恰如上文各壶的排序,壶一为最佳,壶二、壶三、壶四次之,壶五最差。
二?档案与实物
(一)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的制作档案
据清宫造办处文献记载,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十九日乾隆帝命人将康熙御制款金胎西洋珐琅碗一件、铜胎西洋珐琅花篮一件、铜胎西洋珐琅钵盂一件、铜胎西洋珐琅方卤铫一件,雍正年制款铜胎西洋珐琅杯盘一份、铜胎画珐琅仿成窑花样盖罐一对、铜胎画珐琅包袱式盖罐一件、铜胎画珐琅壶一件,俱发往粤海关各仿制一件,并要求“不要广珐琅,务要洋珐琅,亦要细致烧乾隆年制款”。两年后“于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员外郎四德、五德将粤海关监督德魁送到珐琅器十件,随做样珐琅器十件,持进交太监如意呈进交乾清宫”。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一件“康熙铜胎画珐琅黄地菊花方壶”〔文物号:故珐224,参考号:列三六〇 60,图六〕,高9.6厘米,口径6厘米,外底有“康熙御制”双圆框白地蓝料楷书款,从大小、纹饰看,几乎和前述五件乾隆款画珐琅菊花壶完全相同。故有学者认为,此壶很可能就是上述档案中出现的康熙御制款“铜胎西洋珐琅方卤铫”,而壶二可能是档案中照样而做的珐琅器。但壶一署名的发现让我们意识到,仿制的珐琅器更有可能是这件西洋工匠签名的乾隆款画珐琅菊花纹壶。首先,就在传做珐琅器的三个月前,造办处档案记载“乾隆四十年热河随围 八月十三日 员外郎四德来说,太监胡世杰交嵌假金刚石珐琅靶铁炕老鹳翎鞘小刀二把(镶嵌掉),传旨:小刀上珐琅片并镶嵌做的不结实,此系广东成做,不是洋里做的活计。将小刀交德魁处收拾妥协送来。再传于德魁,嗣后所有传做活计俱要洋里成的”。传做活计是指皇帝专门下旨定制的器物,乾隆帝特别强调“嗣后所有传做活计俱要洋里成的”,臣下一定会遵从照办。其次,从档案里的时间记录来看,从乾隆帝传办仿制珐琅器,到粤海关完成任务交回,前后用时约两年的时间,但在乾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乾隆帝命人将康熙年款画珐琅海棠式盒一件送到粤海关仿制,于乾隆四十八年正月初七日即将烧造好的十件仿制器和原件一同呈进,可见如果仅在广州本地仿制珐琅器的话,算上来回的路程,同样的工作量仅用五个月的时间即可完成,而乾隆四十年仿制珐琅器多出的这一年零七个月,恰好是广州往返法国需要的时间。还有,从表面上看,壶一和壶二、三、四、五最大的不同是流和柄直接在露胎的铜镀金上饰团菊纹,而没有像“康熙铜胎画珐琅黄地菊花方壶”那样施黄色珐琅地釉,这很有可能是因为宫廷赴外洋定制器物,多是采用发送图样的方式,法国工匠并没有见到“做样珐琅器”实物,对细节不清楚所致。
图六 康熙 铜胎画珐琅黄地菊花方壶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二)档案中的其他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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